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新闻晚报》报道,距离2006年1月1日的房贷调整利率时刻越来越近,上海市各家银行陆续出台了明年的房贷政策。30日,各大银行表示,在房贷新政中,贷款利率没有实行“一刀切”,多数银行把贷款人的还款记录、欠款情况作为是否给予下浮优惠利率的重要参考。
据悉,今年3月17日,央行宣布取消个人住房优惠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6.12%执行,银行可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实行下浮10%的优惠,即5.51%。3月17日后办理房贷的客户都已按此执行,而3月17日以前办理房贷的老客户,房贷利率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老客户将执行何种利率?
·农行对每月按时还款、没有不良还款记录的贷款人,从明年起将给予5.51%的下浮利率;如果贷款人在一年中出现累计3次以上、包括3次不良还款记录,则执行6.12%基准利率;如果贷款人一年中出现3次以下不良还款记录,银行将视情况而定;
·工行房贷政策尚未出台;
·中行、建行政策与农行类似;
·光大银行初步意向也是参考不良还款记录,不过目前正在等待总行批复;
·深圳发展银行把有无拖欠款作为参考标准,在年底前只要没有拖欠贷款,贷款人明年起即可享受5.51%的利率;
·浦发银行如果在年底前没有逾期贷款本息余额,明年仍可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此外,浦发对“非恶意逾期”客户还有一定的宽容政策。(钱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