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15日,因年龄受限无法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的四川大学法律硕士杨世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寄送了诉状。杨世建称,由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未给他任何答复,他已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杨世建称,人事部要求报考国家公务员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今年36周岁的他因此丧失了报名资格。杨世建认为,人事部规定侵犯了他的平等权和劳动权,对他构成了就业歧视。
10月31日,杨世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快递了起诉书,状告人事部拒绝他报考公务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事后,杨世建从邮政11185客户服务中心得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日签收了起诉书。
杨世建表示,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但直至11月14日,杨世建既没有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也没有接到“不予受理”的裁定书。杨世建称,他多次试图电话联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但均被告知拨打的是空号。
杨世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3款的规定,他有权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