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十一月六日电 (记者 陈悦)不久前举行的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已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战略。而六日在厦门闭幕的中国循环经济论坛第二届年会上更传递出明确的信息,“发展循环经济”已经不仅仅处于“坐而论道”的阶段,正在走向实践。
本届年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透露,循环经济立法已增补进本届人大的立法计划,后年有望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这对推动循环经济实践可谓意义重大。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张,需要法律方能转变为国家意志,进而成为全社会一起遵循的规范,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将使循环经济的发展得到法律的规范、引导和有力保障。
近年来,内地各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循环经济的试点和示范,这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此次年会也就这些试点和示范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厦门市市长张昌平在报告中指出,作为资源极度匮乏的城市,厦门只能走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去年厦门十八家技改企业平均节电率达到三成八,厦门钨业股份公司每年回收的钨废料相当于增加三个大型钨矿山。而作为中国工业总产值排名第二的城市,苏州市长阎立也在年会上介绍,去年苏州市在工业增加值增长三成的情况下,工业废水、氨氮、烟尘等的排放强度反而分别下降了一成五到二成不等。这些试点和示范所取得的成果也堪称循环经济走向实践的体现。
不过,循环经济在内地的实践毕竟刚刚起步,本次年会上,也分析了目前发展循环经济许多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在发言中就指出,作为循环经济基础的清洁生产,其发展就存在很多制约因素,究其原因大概有:其一存在制度性障碍,资源无价或低价,环境成本没有列入生产成本;其次,管理上部门分割;其三,缺少鼓励性的政策措施;其四,缺少相关的技术创新,清洁生产审计流于形式。
正如本次年会所通过的《厦门共识》所揭示的那样,当前中国内地发展循环经济的共识还需要进一步转化为政府及产业界和公众的涉及立法、试点示范、技术创新、政策引导等具体实践活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虽然已经起步,且初见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