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章副教授在《今日早报》“炮轰”女子十二乐坊演出作假,女子十二乐坊掌门人王晓京及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向章红艳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索赔50万元,并要求被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几经管辖权周折,此案将于10月3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4年8月16日浙江《今日早报》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一文,文中称:章红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女子十二乐坊”在演奏会上公然作假,严重损害了中国艺术的纯洁性,并披露女子十二乐坊在现场演出时,乐器演奏声并非来自她们的亲手弹奏,而是来自幕后早已准备好的音乐磁带或CD。甚至在同一时间,女子十二乐坊也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当天下午,王晓京所在公司的员工在新浪网上查到此文并进行了公证。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许多证据能够证明女子十二乐坊为现场演出。被告的失实报道,引发了观众纷纷打来电话指责乐队不应欺骗观众,在国内外给女子十二乐坊造成了极大影响,严重干扰了女子十二乐坊在美国的正常演出。章红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编造女子十二乐坊演出作假新闻,并利用新闻媒体恶意扩散,与未尽审核职责的《今日早报》一同侵犯了女子十二乐坊的名誉权。故诉至西城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该案受理后,被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西城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的管辖异议不能成立,西城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裁定驳回了管辖权异议。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亦裁定维持了西城法院的裁定。(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逸馨 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