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现将北京地区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2004年度中心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逐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个人贷款对象和条件等管理政策方面的统一。加强了全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管理的透明度。北京市审计局审计后认为: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符合《条例》及相关规定,并能够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委托贷款的发放、收回等资金进行监管,实行“一级法人、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中心与分中心、管理部的职责清晰、岗位明确,已初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结构严谨的管理控制系统。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经北京市审计局审计确认,截至2004年12月31日,北京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3.56万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达到320.96万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达到10%;管理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82.06亿元,余额395.72亿元;其中2004年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60.76亿元,与2003年同期相比,增幅24.60%;职工因购房、离退休等提取82.04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与2003年底相比净增78.72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经北京市审计局审计确认,截至2004年12月31日,管理中心累计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政策性贴息,下同,以下简称个人贷款)22.72万笔,发放金额431.67亿元;其中2004年当年发放个人贷款5.6万笔,发放金额126.20亿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个人贷款余额307.06亿元,较2003年底净增77.17亿元。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可运用资金余额的96.99%。
四、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使北京地区职工尽快解决住房问题,管理中心继续推进政策性贴息业务。截至2004年12月31日,累计发放政策性贴息6291笔,贴息额度17.24亿元,其中2004年发放政策性贴息3143笔,贴息额度8.79亿元。
2004年,管理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条例》和《通知》的精神,全面贯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强化首都意识,坚持“四个服务”,开拓创新,在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行个人贷款全程代理制、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控制个人贷款风险等方面均取得了成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bjgjj.gov.cn
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95001300
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电话:67236411-118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监督电话:67221655(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