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自2001年以来,大量出现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法院受理案件中的重点。2002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089件;2003年上升为2035件,增幅87%;2004年更猛增到4209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7%,与2002年相比增幅高达287%。记者13日获悉,朝阳法院的调研结果表明,3年来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激增可归结为五大原因。
第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且因供暖合同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而一次诉讼或追讨只能解决之前拖欠的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一个供暖季到来时往往会再次产生新的大批量纠纷。
第二,住户及所属单位与供暖方协调不畅导致供暖费的收缴出现难题。
第三,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
第四,城镇供暖体系处于转型期,相关体制不完善导致纠纷多发。
第五,供暖方的特殊企业性质导致其只能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程婕、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