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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出台规定试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2002年03月19日 16:43 中新网南宁3月19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南宁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年薪作了规定。 经济日报报道说,《办法》规定,南宁市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薪由岗位工资、风险工资和重点目标奖三部分构成。岗位工资每年最高为5.4万元;风险工资是依据企业资产增值率取得的风险报酬,根据完成任务情况浮动;重点目标奖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特别奖励。(李丹农坛)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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