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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奎屯一青少年抢劫强奸团伙被摧毁 2001年08月13日 07:02 中新新疆网乌鲁木齐8月12日消息(吴华)一个聚众持刀对沿国道两侧旅餐店多次入户抢劫并强奸妇女的青少年犯罪团伙日前被警方摧毁。 这个主要来自新疆兵团农七师126团的青少年犯罪团伙成员共有10人。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16岁,有6人年龄在18岁以下。从今年2月12日起,以16岁的常某为首的10名犯罪团伙,在10多天的时间里,先后6次持刀窜入312国道两侧的旅餐店实施抢劫,共抢得店主及旅客现金、手机等物折合人民币近15000元。16岁的常某、19岁的朱某及17岁的马某在实施抢劫的同时,还对旅店服务员实施了强奸。 今年2月23日,该犯罪团伙,10名成员在奎屯“梦情缘”旅餐店作案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近日,克拉玛依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刑事判决。被告人常某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朱某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被判处1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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