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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厅长张昆桐受贿百万被判无期 2001年3月27日 17:31 中新网郑州3月27日消息:今天上午九时,受贿一百多万元、挪用公款十万元的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张昆桐,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华社报道,张昆桐一九四二年生于北京,大学毕业后到河南工作。一九八一年至一九九四年,张昆桐先后担任平顶山市城建局副局长、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河南建设厅副厅长。一九九四年张昆桐被任命为河南省交通厅长。 张昆桐在任建设厅副厅长和交通厅厅长期间,大肆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先后受贿二十一起、三十七笔,共计人民币一百多万元。其中,他在建设厅任职时受贿近三十七万元人民币,在交通厅任职时受贿约三十一万元人民币和四万美元。 一九九三年,张昆桐还挪用公款十万元人民币供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在侦察阶段和庭审过程中,张昆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昆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昆桐受贿的钱、物目前已被全部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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