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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团揭露“花冈惨案和解条款”的欺骗性 2000年12月26日 08:37 中新社纽约十二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麦子)针对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欺骗花冈惨案受害者,在没有中文译本的情况下,骗取高龄受难者“同意”签订的“和解条款”,美国“日本侵华浩劫纪念”筹委会公开予以揭发批判,呼吁全球华人声援花冈惨案受害者,重开庭外和解谈判。 批判书指示,“和解条款”与花冈惨案受者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开信及一九九0年七月五日"共同声明"的宗旨和内容是背道而驰的,其口气好像胜利者对战败者的口吻,丝毫没有对迫害花冈九百八十六名中国奴工和屠杀其四百一十八人滔天罪行的忏悔之心。鹿岛推御花冈惨案的责任,掩美国惨案真相,不提奴工们因不甘愿受日本人虐待迫害,宁死反抗而起义,是对日本侵略者榨取奴工劳力,侵犯人权,违反大西洋宪章及联合国宪章精神的反抗。 鹿岛公司以五亿日元之款作为以受害者“祭奠”之需,完全抹杀其因杀人而赔偿的真谛,试问区区五亿日元能抵花冈死难的四百一十八条人命吗?不知改悔又如此吝啬能谈得上是“友好”吗? 批判书还说,以富豪资本家之心态,给花冈受害者一些施舍,这不仅污辱受害者及其家属,也污辱了整个中国人。 花冈惨案发生于一九四五年春夏之交。当时日本抓去一千五百多名中国劳工到花冈去挖矿,中国劳工由于不堪虐待而进行反抗,致使四百一十八人被杀害和迫害致死。一九四八年三月一日,横滨法庭对花冈惨案六名罪犯分别判处二十年徒刑,一九五三年日本政府却准六名罪犯全部释放。一九九五年六月前花冈中国劳工大队长耿谆与花冈惨案生还者十一人向东京法院提出起诉。今年十一月底,日本高等法院作出“庭外和解”裁决。 “日本侵华浩劫纪念馆”筹委会是由南伊利诺大学历史学教授昊天威、罗仰斯特大学历史学教授朱永德等人发起筹建的。(完) 新闻背景: 十一名被日本强迫做苦工的战时华工,在上月底在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达成和解,但不谙日文或英文的原告人后来发现,和解条款内有数项,包括“原告人及中国红十字会有责任替鹿岛公司防止或解决同类的诉讼”等项目,他们不能接受。依条款,十一名原告在接受赔偿后,竟然不能为其他受害人索偿,而且还要防止同类案件上诉。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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