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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虹桥警示碑上没有遇难者名单 2000年12月20日 10:16 中新网北京12月20日消息:12月18日,重庆綦江新虹桥正式建成开通。新虹桥畔建了一座纪念雕塑,雕塑基座两侧分别刻有“綦江虹桥警示碑”和“綦江新虹桥纪事碑”。这是该县历史上首次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树立纪念雕塑,铭刻警示碑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虹桥纪念雕塑命名为“托”,除基座为红色花岗岩外,其余均为银灰色不锈钢材质。两座象征綦河两岸的基座上,残留着两段呈齿形断裂的圆管,那是旧虹桥折断的桥梁。一只女性的手从一边的圆管中伸出,托起七枚象征七色光的金属球,向另一边的圆管伸去,构成了又一道彩虹。对这个雕塑的寓意,綦江官方的解释是纪念昨天,警示明天,同时表明綦江人民已经走出虹桥垮塌的阴影,憧憬并创造着美好的未来。 对虹桥警示碑及其碑文则是众说纷纭,颇有微辞。首先,警示碑没有作为整个纪念雕塑的主体,许多人认为这反映了有关决策人员的认识不到位;其次,警示碑上既没有刻上虹桥死难者的名字,也没有刻上虹桥犯罪者的名字,许多人认为这种轻描淡写的作法,起不到告慰死难者在天之灵、抚平幸存者心灵伤口、警策后来为官者的作用。 死难者家属之一的黄光跃的看法可能具有代表性,他在虹桥惨案中失去了妻子方云秀和儿子黄兆亮,在理赔过程中作为死难者家属代表配合了政府的处理行动。他对记者说:“不管怎么说,能修警示碑,是个进步。但是,我们死难者家属不明白,既然是悼念死难者,为什么没有刻上死难者的名字?我们更不明白的是,既然是警示掌权的人,对那些已经在法律上定了罪的腐败分子,为什么不写进碑文?”(徐永恒 王尧 ) 附:綦江虹桥警示碑碑文全录 利与弊,相反而相成,利兴则弊除。然假兴利之名以兴弊者,弊尤大焉。此虹桥塌沉之痛训也。 綦河贯县城,隔东西城区。虹桥之建,欲便两城区之往来。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通行,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垮堕。死祸者四十,伤十余人。盖主事者徇私渎职,施工者贪利粗制,案震全国。有关责任者受党纪国法追究。綦江县委、县政府决定建设新虹桥落成之日,立碑其侧,以戒今惕后。 铭曰:新建豪张,旧痛回肠。主政贪妄,属众遭殃。腐之为患,国祸民伤。从公慎记,勿怠勿荒。勒石警示,永志莫忘。 中共綦江县委、綦江县人民政府 相关报道:图文:重庆綦江新虹桥今天建成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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